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点辅导:第4章(5)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第五节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概念和原则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的活动。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如无意向受让方的,可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

【例题•单选题】某国有企业拟将其资产转让,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为2000万元并经有关部门备案,但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需重新确定新的挂牌价格。根据规定,该新的挂牌价格低于( )的,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
A.1850万元
B.1800万元
C.1900万元
D.2000万元
【答疑编号912070301】
【答案】B
(2)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转让价格的确定:应按本次挂牌价格。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抵扣。
(4)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2.支付转让价款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例题•单选题】A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经确认为5000万元,并与B企业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生效,双方约定在余款提供合法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下列有关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约定,符合规定的是( )。
A.B企业在2009年3月28日支付1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在2010年2月28日付清
B.B企业在2009年3月29日支付18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在2010年2月28日付清
C.B企业在2009年3月30日支付2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在2010年5月30日付清
D.B企业在2009年3月30日支付2000万元的首期付款,余款在2010年12月31日付清
【答疑编号912070302】
【答案】B

三、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2009年新增)
(一)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概念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这里所称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提示】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
(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要求
1.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要求
(1)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
(2)管理层受让企业国有产权时,应当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向包括标的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
2.管理层不得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情形:
(1)经审计认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2)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转让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标的企业净资产的;
(3)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
(4)违反有关规定,参与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的;
(5)无法提供受让资金来源相关证明的。
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后仍保留有国有产权的,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管理层不得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股东代表。相关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合格人员担任国有股股东代表,依法履行股东权利。
4.管理层不得采取信托或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四、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五、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008年新增)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包括: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协议转让、无偿划转、间接转让。
(一)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采用事后报备和事先报批两种情况。
1.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1)事后报备(事后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条件(同时具备):
①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②转让数额:
一般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3年累计净转让股份﹤5%
大型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10亿股)——3年累计净转让股份﹤3%或5000万股
(2)事先报批(事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不同时具备“事后报备”条件之一的,则采用事先报批。
2.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1)事后报备(省级)——1年累计净转让股份﹤5%(每年1月31日前)
(2)事先报批(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1年累计净转让股份≧5%
【例题•单选题】A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B国有投资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股份5亿股,占总股本的62.5%。B国有投资公司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的大宗交易平台累计转让其持有A上市公司股份的8000万股,累计增持A上市公司股份4500万股。根据规定,B国有投资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转让A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完成转让后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B.完成转让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C.事先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D.事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答疑编号912070303】
【答案】A
【例题•多选题】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2008年)
A.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B.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C.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D.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答疑编号912070304】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采用事后报备,不符合该情况的,应当采用事先报批。本题中,选项C和选项D超过了8亿股的5%,应当采用事先报批。
(二)协议转让
转让价格——一般以上市公司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价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在不涉及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的情况下,下列有关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确定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
A.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 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B.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C.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80%
D.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一般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但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答疑编号912070305】
【答案】 B
(三)无偿划转
(四)间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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