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沈阳维权系列案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8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近日,“小沈阳”起诉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侵犯表演者权,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沈阳胜诉获赔1万3千元。日前,经过沈阳中院法官的不懈调解,促使其他二十余件涉及侵犯“小沈阳”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一并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总的赔偿数额,并履行完毕。

    小沈阳在其起诉状中称: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沈阳莎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销、沈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名为《转王小沈阳PK孙小宝》的光盘,属于未经其授权,擅自出版、发行和经销。他请求判令三方被告停止侵权、发表致歉声明,并支付赔偿金及为维权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万元。

    沈阳中院受理该案后,民四庭法官按照“力促调解,案结事了”的精神,启动全程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审判长召开联席会议,仔细分析案情,主审法官张健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数额始终存在较大差距。考虑到该案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将对其他二十余件同类纠纷产生重大影响,合议庭根据发行光盘的数量,节目形成的时间,酌情确定赔偿数额13000元,以期通过判决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

    该判决下发后,民四庭法官不放弃调解,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晰利弊,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将其他二十余件涉及侵犯小沈阳著作权的案件一并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总的赔偿数额,并即时履行完毕,同时小沈阳还撤回了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的另两起案件。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