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搜索再引纠纷 伊美尔状告两同行和百度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8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百度上搜索“伊美尔”弹出竞争者链接,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日前将北京某医疗美容医院、北京某医院和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伊美尔企业名称及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4.4万元。

    伊美尔在起诉书中称,我公司是国内整形美容行业知名企业,在全国各地拥有10多家整形美容医院及诊所,其注册商标“伊美尔”也是行业内的知名商标。然而,同为医疗美容机构的北京某医疗美容医院、北京某医院利用伊美尔在业内的影响力,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设定关键字为“伊美尔”的网站链接方式,从而达到消费者在百度上搜索伊美尔公司信息时链接上述两家医院网站,从而进行商业宣传的目的。

    而百度公司作为百度搜索引擎的经营者,在已接到伊美尔的品牌保护申请后,仍然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许可上述两家医院通过链接进行宣传,已构成共同侵权,故将其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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