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辅导(一)

来源:房地产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解析: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制度、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不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
  1、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2001年8月建设部令第96号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转让管理规定》)中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  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只要交易双方按照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交纳了税费,无论其合同价格为多少,都不影响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有关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交易双方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时,并不是要求交易双方当事人更改成交价格,只是通知交易双方应当按市场评估交纳有关税费。

  2、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量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例题: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A、基准地价
  B.标定地价
  C.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
  D.各类房屋的抵押价格
   E.各类房屋的租赁价格
   答案:ABC

   解析:各类房屋的抵押价格一般出于抵押目的,是保守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是不会以其为基础的,同时各类房屋的租赁价格也是不符合题意的,应选ABC.

   三、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了解)

  房地产交易的管理机构主要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房地产交易管理的职能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设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等)。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1)对房地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等手续;
  (3)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费;
  (4)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5)为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为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公布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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