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20个重要问题区别

来源:房地产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11、求取方法的区别:报酬率为累加法、市场提取法(试错法和内插法,去年试题)、排序插入法;建筑物折旧为年限法(直线法、成新率法)、市场提取法和分解法(物质折旧、功能折旧、经济折旧),建筑物新构建价格为单位比价法、分部分项法、工料测算法和指数调整法。

  12、地价评估中修正的区别:用标准临街宗地的单价为已知条件使用时用平均深度价格修正率,但用标准临街宗地的总价和单位宽度的标准临街宗地的总价为已知时用得却是累计深度价格修正率。(去年考题)

  13、经济寿命、耐用年限、剩余经济寿命、有效使用年限、实际经过年限的区别和在相关计算中的灵活运用。

  14、有残值和无残值折旧的计算:q==[1-(1-R)t/(n+t)]*100%和n/(n+t)*100%.

  15、土地的获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协议和挂牌,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用地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采用协议方式。

  16、资质等级的分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四类(一、二、三、四和暂定资质证书),工程勘查分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工程设计分综合资质(甲级)、行业资质、专项资质,招标代理机构设甲、乙,监理设甲、乙、丙,建筑企业资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房地产资质等级有三类(一、二、三)和暂定级。

  17、维修基金使用的区别:业主大会成立前,有售房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划拨;业主大会成立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也祝大会讨论后实施。

  18、估价时点的区别:估价时点在过去的情形,多出现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特别是对估价结果有争议而引发的复核估价。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历史状况下的情形,多出现于房地产损害赔偿案件中。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现时状况下的情形,最常见、最大量的,包括在建工程估价。估价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为未来状况下的情形,如预售或预购价格。估价时点为未来的情形。多出现于房地产市场预测、为房地产投资分析提供价值依据的情况中,特别是预估房地产在未来建成后的价值。假设开发法中常用。

  19、定基价格指数与环比价格指数的区别及应用(环比是一定要注意期数是从成交日起的下一个价格指数开始连乘)。

  20、可比实例修正标准的区别:交易日期修正是以成交日期为标准,交易情况修正是以正常价格为标准修正,房地产状况调整是以估价对象为标准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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