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我国旅游房地产的发展现状

来源:房地产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二、我国旅游房地产的发展现状

  (一)市场运营初露端倪

  目前,国内涉足旅游房地产领域的公司超过100家,除了国外和港台颇具实力的大公司外,还包括内地首创、海航、中信中旅等大型企业,也包括天鸿、万通集团等一大批房地产投资开发商。北京、上海、海南、广东、深圳等开工的旅游房地产项目达到近百个。从1999年海南“南海传说”、三亚“博鳌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的成功开发后,先后已有几十个旅游房地产项目在全国进行,并取得了较大的市场反应。其中有中国华源集团与海口南泰实验有限公司开发的“海口皇冠滨海温泉酒店”(产权式酒店)、西安佳隆房地产开发公司推出的“蓝水假期”(温泉别墅)、昆明官房企业集团开发的“滇西明珠”(产权式酒店)。可见,随着住宅市场的进一步细分,这一有着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的新兴物业形式已引起不少发展商和业内人士的关注。

  (二)存在问题不可忽视

  1.经营模式单一,缺乏创新

  目前的旅游房地产经营开发方式普遍过于传统和呆板,除了项目单纯照搬没有创新外,在经营操作上也普遍采用单一的旅游风景式,不能形成自有稳定的消费群体,难以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网络。

  2.经营市场混乱,缺乏行业规范

  巨大的市场和高额的利润回报引来了众多企业的争夺。但由于旅游房地产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行业法规不够完善,让部分经营者有机可乘,带来了许多不良影响。一些经营者在广告宣传资料中明示了投资回报,在购房者与酒店经营公司签定的委托合同中,许下诱人的承诺,以此误导消费者。更有一些不法之徒采用欺诈性销售、非法集资等手段牟取暴利。比如“康巴斯”、“格林巴拉迪斯”和“派克林”等销售公司,在销售分时置业卡时,声称可以用RCI全球交换系统进行度假交换,在获利数百万美元后却销声匿迹。广东还出现了一些小公司借分时度假之名进行非法集资。

  3.消费者支付能力的制约

  旅游房地产在我国主要以产权酒店形式出现。尽管这一形式在外国已风靡多年,但在我国尚属新兴事物,消费者普遍对其不太了解,加上中国人超前消费的意识并不强,一下子拿出多年的积蓄去购买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度假用房却最终没有房子的产权,这对于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仿佛有点太超前了。而且目前国内市场上加入国际度假交换系统的部分分时度假产品价格超出了国内的支付能力,顾客想与国外进行交换度假的愿望很难实现。另外,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并未全面实行,这使得广大消费者对于投资旅游房地产更加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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