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房地产经纪人 发布时间:2012-11-09 房地产经纪人辅导视频 评论
房地产经纪管理制度与行业规范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
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在古代就已产生,18世纪40年代以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本世纪民国时期以至50年代初期,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城市的房地产经纪市场比较活跃,当时虽然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管理规定,
但市场部仍不规范,哄抬市价,欺骗行为较多。50年代初以后,政府取缔经纪人,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逐渐放开,允许经纪人进入市场。近几年国家及各省、
市陆续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明确了房地产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并对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条件、资质、经营范围、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等部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管理原则
1、宏观管理,微观搞活
宏观管理,就是要通过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明确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方向,确定其发展方针,同时颁布有关的法律规定,作为房地产经纪人在开展业务的行为依据,进行规范化操作。
另一方面,在不违反总原则和方针的前提下,使房地产经纪人的行为具有相当的灵活度,能够针对市场的变化采取各种应变措施。
2、规范化管理
建立资质审查制度,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规范经纪人的经纪行为,确保房地产经纪活动合法有序。
(结合《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学习)
3、监督与保护
一方面通过各种管理措施来监督经纪人是否具有合格的资质,其经纪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各种管理手段来保护经纪人的合法权益。
4、自律性管理
由中介行业协会约定和实施对行内的管理措施,进行自治性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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