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房产经纪人房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第十章第二节(1)

来源:房地产经纪人    发布时间:2012-08-19    房地产经纪人辅导视频    评论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建造、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特点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质是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了一部分住房工资,从而达到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的目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义务性。义务性亦称强制性,是指凡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应按规定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建立并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目的是使职工逐步确立住房商品意识,提高购房的支付能力。

  (2)互助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具有储备和融通的特性,可集中全社会职工的力量,把个人较少的钱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效应,并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都具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房的人帮助无房的人,暂时不买房的人支持即期买房的人,通过所有职工互帮互助,达到提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

  (3)保障性。是指住房公积金定向于职工住房,并可通过安全运作实现合理增值。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了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中心的管理费用以外,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把住房改革和住房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住房机制转换问题和政策性住房融资问题。其作用有:

  (1)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法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式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第一点,增加了职工工资中的住房消费含量,实现分配体制的转换。

  (2)建立了职工个人住房资金积累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

  (3)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存低贷”原则,为缴存职工提供比商业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促进了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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