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0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出台引争议

来源:房地产经纪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房地产经纪人辅导视频    评论

  近期,河南省200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出台,这让许多无房族平添许多希望。但针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其实一直存在争议。去年年末,在“2007中国房产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就曾炮轰经济适用房,他认为目前的经济适用房应该停建。这一学术观点在学术界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认同,而在实际操作层面,争议则更多地体现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中,应先建经济适用房,还是先建廉租房?
      经适房酿成新的不公
      茅于轼先生之所以提出“不赞成搞经济适用房建设”,主要是因为他对经适房建成之后购买者之间产生新的社会不公而忧虑。
      目前的情况很明显。比如说,商品房的购买价是5000元/平方米,而经适房的购买价只有2000元/平方米。对于同处一个社会的消费者而言,这是很大的不公平。
      而且,在技术层面,目前我们仍无法界定谁更适合购买经适房。在目前的申购条件中,一般有户籍、收入条件、年龄等要求。除去年龄、户籍等考核条件,最难以界定的就是收入。
      现代社会,家庭也好个人也好,收入实际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收入(账面收入),另一部分是非工资收入(非账面收入),而非工资收入目前根本无法界定,比方说,有的人年工资收入3万,但他获得的年总收入却可能超过20万。 
      政府不应垄断土地供应
      实际上,在整个住房建设体系中,政府应该是最大的受益者。有人计算过,商品住房成本的70%都被政府以土地使用费等各种税费收取。在这里,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房价高涨的原因。
      房价高涨最直接的原因应该是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完全垄断。从学术的角度来讲,政府也属于一个利益体。
      当政府依靠土地获得巨额财政收入之后,将会把为其提供巨额收益的土地抓得更紧,形成更大的垄断,这是我最为担心的问题。
      而一旦垄断更加严重,土地供应将更加集中,最终导致房价不断上涨,形成恶性循环。
      我觉得,将土地私有化,允许土地自由交易,让各土地所有者之间自由竞争,这样对于土地自由化市场的建立,对商品房价格的抑制都将起到作用。 
      廉租房是最佳办法
      目前,低收入人群需要解决的住房问题,经适房并不能解决。最需要解决的是最底层人群的住房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仍然是廉租房。因为,对于买不起房的人来说,他们没有能力一次性将70年的房屋产权费用(其中最重要的是70年的土地租金)付清,而以每月交租的形式,能极大地缓解他们的压力。
      其实,我认为要做到“居者有其屋”也不难。那就是将过去一次性付清70年产权费用的模式,改为一年付一次,即住一年买一年的地租。
      退一步讲,如果不改变现行的管理模式和房屋购买程序,为了摆脱政府一次性获得70年的收入、由经适房产生的社会不公以及经适房在申购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廉租房建设应该是最优选择。 
      经适房关乎民生是大事
      经济适用房,顾名思义,它的市场价格一定比普通商品房低。应该说,这部分房源的出现,对希望改变居住情况但目前财富有限的低收入家庭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大张旗鼓地提倡民生。能够改变目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应该就是最大的民生。去年,郑州市政府组织了一次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入户调查,最后得出结论,近几年,随着城市化、外来人口增加,目前郑州市低收入者对经适房的需求为3.8万套,总面积约300万平方米。这么庞大的需求,恰恰说明经适房建设的必要性。
      尽管目前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还有廉租房的身影,但廉租房保障的是最低收入阶层。而且,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居者有其屋”的概念是希望倾其所有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而不是租住政府的房子,所以在目前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中,廉租房被广泛认可还需要时间。而如果不建经适房,或者政府直接以货币补贴的形式给低收入者,在目前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低收入者即使拿到了补贴,也可能赶不上房价的涨幅而买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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