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概况简介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0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宁波大学于2007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并于同年开始招生,设立了宁波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隶属于宁波大学法学院,并由副院长刘满达教授兼任主任,法律硕士学位点负责人蒋万来博士担任副主任。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和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宁波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依托法学院培养法律硕士。法学院现有法学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人;学院还聘请了30多位国内外高校法学院的法学专家和宁波市各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人才,已形成结构合理、研究方向明确、具有明显特色的教师队伍。学院具有良好的学术和教学平台,拥有法学一级硕士授予权和法律硕士点,以及国家特色专业(法学)、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法)、浙江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民商经济法研究中心)、浙江省省属高校中唯一的法学类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浙江省省属高校中唯一的法学类重点专业(法学)、宁波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近年来,学院共获得法学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国家部委项目12项、省社科规划项目2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1项。
  宁波大学法学院凭借地处宁波、紧贴浙江之地理优势,抓住时代发展机遇,以应用性法学为主导开展法学研究,形成了明显的地方特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教学上以课堂教学为主,特别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中心拥有浙江省省属高校中第一个省级教学团队(法学),设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非诉行为实验室及法学模拟实践教学中心,在宁波市各级人民法院均设有法律实践教学基地;课堂教学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打破了一位教师满堂灌模式,采用了“拼盘式”(多位教师采用专题形式分工协作同上一门课)、课堂讨论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实务专家)、走出去(司法实务部门)、模拟法庭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学模式,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添加你问我答,解答法硕疑惑!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