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解析(中)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案情]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单位汽车司机。被告人李某于2002年8月17日上午11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解放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货。车超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20多米,造成两人重伤(后因抢救不及时,于送医院途中死亡)。被告人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李某对此根本不予理会。当跑出大约3公里到市郊一农贸市场附近时,路上的人很多。被告人为摆脱该出租车,只顾逃跑,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路边一骑车带着小孩的母女俩撞出12米多,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在路边赶集的两位老人(重伤)。后被公安机关在路口设卡堵截。
   [问题]
  (1)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韩某撞死的行为如何定性?
  (2)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3)如李某在第一次撞人以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而同车的装卸工刘某却极力让李某赶紧逃离现场,则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论处?
  (4)假如李某第一次撞人后将季某、韩某搬到车上,行驶一段路程后见四周无人又将该二人搬下车,放到一个僻静的小树林里。后来,该二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那么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参考答案]
  (1)应构成交通肇事罪。
  (2)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对刘某应当以交通罪的共犯论处(最高法院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第5条第2款)。
  (4)以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热点动态:

  2009年-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限额及简章(77校)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