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页:练习及答案解析:11-15
- 第4页:练习及答案解析:16-20
- 第5页:练习及答案解析:21-25
- 第6页:练习及答案解析:26-30
26.甲向乙借款1000元,以自有的价值2000元的种马抵押于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后甲向丙借款1000元,又以该马出质于丙,且将马转移于丙占有。后因甲无力向乙、丙还款,马匹拍卖价值所得为1000元,对该1000元,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抵押无效,因未办理登记
B.质权有效,质权人优先行使质权
C.抵押权有效,抵押权人优先行使抵押权
D.抵押权、质权均有效,由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平均受偿债权
本题涉及抵押权和质权竞合问题。本题中,甲以价值2000元的种马分别抵押和质押于乙、丙,该抵押和质押均有效,但在实现抵押权时,由于该马所卖价值为1000元,故存在抵押权和质权优先行使的问题。是依据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由抵押权人乙优先行使,还是依据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由质权人优先行使,对此,存在争议。依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本题应以B选项为宜。
27.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酌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人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B.解析:考点是中止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要件。
李某投毒杀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犯罪中止,必须作出真诚的努力以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并且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李某虽有自动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行为,但缺乏真诚的努力且因此而没有实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具备犯罪中止“有效性”的要件,故不成立犯罪中止。其杀人行为事实上造成死亡结果,具备了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全部条件,成立犯罪既遂。假如李某真诚努力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就应该告诉王某药中混有砒霜 (毒药的真相),这样才足以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
28.甲出海打鱼因遇台风而未归。两年后,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宣告。但在谁为甲的财产管理人的问题上,其妻与甲母发生争议。经查在甲失踪期间,其妻经常将家中物品搬到同村姘夫丙家与丙共用。甲的财产的管理人应为()。
A.其妻
B.甲母
C.其妻和甲母
D.其妻或甲母
本题涉及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在失踪的情况下,其财产管理人应为与失踪人生活最紧密的人,其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但是,对失踪人财产的管理应有利于失踪人,这是最高原则。本题中其妻管理甲的财产有明显不利。故本题答案应为B。
29.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共同原因有哪些?( )
A. 代理人死亡
B.被代理人死亡
C.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 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C。本问涉及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的共同原因。依《民法通则》第69、70条规定,可知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它们终止的共同原因。故本问选项为AC。
30.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余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 )。
A.保险诈骗罪
B.虚假理赔罪
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83条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论处。本题中,最重要的是认定张某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可以排除法排除其他选项。值得注意的是,B项虚假理赔罪在我国刑法中并无该罪名的规定,这是在考察对罪名的熟悉程度。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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