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硕法制史冲刺练习及答案004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1、【答案】A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制裁。

  【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四种。法律制裁强调其必须由特定国家机关实施,可见只有A项是正确的,因为赔偿300元的决定是由法庭做出来的,而法庭显然是国家机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B项中的私企、C项中的仲裁机构以及D项中的党都不是国家机关,因此它们说实施的一系列行为都不属于法律制裁的范畴。

  2、【答案】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特征。

  【解析】一般认为,法具有以下特征: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由此可见,法也是社会规范的一种,但它是特殊的社会规范。而社会规范是和自然法则并存的两种规范。自然法则是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虽然与人有关联,但并不具有文化的意蕴,因为文化是由人创造的,而自然规范则不包含人的因素,所以选项A错误。社会规范主要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活动中形成了文化,所以社会关系中必然包括文化的因素,所以选项B正确。道德与法律的区分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二者的区别之一就是调整对象的不同,法律调整的仅仅是人的行为,而道德不仅调整人的行为,它更主要的调整人的精神或意识,所以选项C正确。形成法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由国家创制,一种是经过国家认可,而国家认可就是指将社会中已有的规范赋予其法的效力,所以选项D正确。

  3、【答案】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必须这样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来说,依照这两个民事合同,其由此享有了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D项入选。预测作用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互相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将家具卖给李某的行为,则是建立在对第一个合同会得到履行的预测上面的,这反映出了法的预测作用,所以C项入选。另外,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主要针对他人的行为;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主要针对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制裁违法行为强制人们守法,主要针对违法者的行为,故A和B项不符合题意,不能选。

  4、【答案】B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

  【解析】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义务和相对权利和义务,前者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又称绝对权;“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后者又称“对****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又称相对权;“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甲对“三星”相机享有的是物权,属于对世权利的范畴,也就是绝对权,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甲的照相机被乙损毁后,甲和乙之间就形成了因损害赔偿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相对权,所以乙对甲的义务是“对人义务”,他必须对甲进行赔偿,而不能对其他人。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

  依据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也叫第一性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成立不需要依赖其它法律关系的存在,或者是在多边复合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从法律关系也叫第二性法律关系,其成立有赖于其它法律关系的存在,或者是居于从属地位。本题中,甲对“三星”相机享有的所有权是第一性法律关系,而因为乙对相机的损毁而产生的对甲的赔偿关系是基于甲的所有权而产生的,所以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根据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时限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自觉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人们的违法行为而产生,这种法律关系的目的在于恢复和保护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通常要适用法律制裁。本题中,乙用不同型号不同品牌的相机赔偿甲的相机,明显属于违约行为,所以产生的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需要注意的是,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特定的,这就是国家。另一方主体则是违法或违约者。

  5、【答案】ABC

  【考点】本题考点是我国法的适用原则。

  【解析】当代中国法的适用的原则有:(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其基本内容为: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统一行使,其他机关、团体或者个人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必须正确地适用法。(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题选项A中的法官私下与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单独接触,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不单方接触原则,不符合我国法的适用原则。选项B中族长隐瞒犯罪,侵犯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权。选项C中市领导的批条行为干涉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所以A、B、C三个选项都是错误的,选项D是监狱正确适用了法律,将符合条件的万某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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