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综合辅导之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详解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前款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依受贿罪处。
  ☆注意:
  ①特殊主体②客观方面:
  ①利用职务便利,
  ②为他人谋利益(无论谋到否,利益正当否),
  ③收受贿赂数额较大;
  ④第2款④客体:国家对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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