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0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在校各类研究生突破13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具体时间见附件二。

  三、招生限额:100人。

  四、报名手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月25日—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缴纳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江苏省苏州大学做为报名点)。

  2、现场确认:已经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本人亲自于7月13日—16日8:30—16:30到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东教楼101室进行校验二代身份证件,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等。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个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费:网上报名时缴报名费160元,现场确认时缴报名费80元。

  五、准考证发放及考试

  1、10月17日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全国联考准考证。

  2、10月上旬,学校给考生挂号寄发考生须知和政治理论大纲,邮寄地址为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研究生院网站会同时公布考生须知和政治大纲,请考生注意查看。

  3、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29日,具体时间见附件二。

  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面授与自学相结合

  3、培养费:10000元/年。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考试情况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

  八、复习材料

  1、《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九、联系方式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乔江玲老师 0512-65227077,65227485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3、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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