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2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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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8月改称国立西北大学。1937年抗战爆发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等内迁来陕,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8月复称国立西北大学。
  2012年,学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在管理以及科学技术领域锐意进取的考生踊跃报考西北大学!
  一、西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
类 别 代 码
法律硕士035100
  二、报考条件
  (一)法律硕士(J.M)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进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本人电子照片,选择报考院校为西北大学;网上报名成功后,会得到现场确认的地点信息提示,同时需要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缴纳报名费、查验证件、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至现场确认地点,由工作人员初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3日-16日
  确认地点:网上报名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会得到具体的地点信息提示)。
  (三)准考证下载
  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全国联考时间:
  2012年10月28日
  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全国联考科目: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035100法律硕士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三)学校考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
类 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法律硕士政治理论11月3日
8:30—11:00
   “政治理论”考试复习大纲及工程硕士“专业考试”参考书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面试
  面试时间:11月3日14:00—18:00
  我校笔试及面试地点请于考前一周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阅,考生须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及规定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中心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备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9-88302210
88303658(Fax)

段老师

太白校区

法学院

029-88308085

田老师

长安校区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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