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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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地区高校和全国财政政法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十七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人员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011年7月1日-14日网上报名,7月15-18日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2)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时间:
  2011年10月29日08:30-11:30专业综合
  2011年10月29日14:30-17:00英语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时进行。复试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六、学制学费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36000元(不含教材、食宿等费用)。
  七、课程设置
  必修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选修课: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经济犯罪研究、司法鉴定、法律谈判等。
  八、联系方式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邓老师:020-84096231)http://law.gdcc.edu.cn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杨老师:020-84096846)
  http://yjsc.gdcc.edu.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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