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名师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名师点评:新增。
第三节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名师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夫妻关系
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婚姻的终止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遗嘱继承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三、专利权的内容
四、专利的申请制度点评:新增。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
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
二、商标权的客体
三、商标权的内容
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
六、商标权的终止
七、商标权的保护
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点评:新增。
第五节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第二十一章婚姻家庭与继承
名师点评:本章与法律硕士(非法学)做了同步修改。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点评:删除“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的要求。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名师点评:删除第一项“婚姻、家庭的概念”,将第四项“亲属”独立为第二节。
第二节亲属制度
一、亲属的概念与分类
二、亲系与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点评:新增。
第三节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
结婚的概念;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求。点评:增加结婚概念,删除结婚条件,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单独立项。
二、无效婚姻
三、可撤销婚姻
名师点评:将第三项“婚姻的终止”单独列为第五节。第二项“婚姻的效力”中的具体表述“配偶身份权;夫妻财产制”独立为“第四节夫妻关系”,将婚姻的效力并入“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中。
第四节夫妻关系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第五节婚姻的终止点评:新独立出一节
一、婚姻终止概述点评:将婚姻终止的原因改为婚姻终止的概述。
二、登记离婚点评:将协议离婚改为登记离婚。
三、诉讼离婚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点评:增加具体表述。
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离婚时的救济方式。
第六节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一、父母与子女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继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点评:由原表述“父母与子女关系权利与义务;收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收养的条件。”修改。
二、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
三、祖孙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提示:婚姻家庭法章节变化较大,出题的比重要增加,注意结合继承法出大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婚姻继承的案例分析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大题了,考生应当注意。
第七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特征与继承的分类
二、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权的发生根据;继承权的接受与行使;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保护。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八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述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点评:新大纲表述错误“法定继承人的犯罪和……”应该改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
四、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的条件;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九节遗嘱继承
二、著作权的客体
三、著作权的内容
四、邻接权
五、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点评:新增。
六、著作权的保护
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点评:新增。
第三节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主体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权的内容四、专利的申请制度名师点评:新增。
五、专利权的取得条件六、专利权的期限、无效与终止七、专利权的保护
八、专利权的强制许可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点评:新增。
第四节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二、商标权的客体三、商标权的内容四、商标权的取得条件
五、商标权的争议六、商标权的终止七、商标权的保护八、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点评:新增。
第五节知识产权其他相关问题点评:新增。
一、知识产权滥用与反不正当竞争
二、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
三、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域名(新增)
热点:
2012年法律硕士报考指南全解
2012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12年法律硕士(双证)考试大纲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