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参照校研究生处2011年修定的《华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聘请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5位以上具有副教授或以上的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一名。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答辩者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的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3、论文答辩委员会应设秘书一名,由本院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生老师担任。
4、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要坚持标准,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
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的整个程序都应当有记录。
1、答辩会议主席致词宣布答辩程序;
2、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阐明见解,就论文的创新点作充分的说明,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
4、由秘书宣读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论文评阅人的评语;
5、答辩委员要充分交换意见,商定评定论文的标准,对论文做出评价,并就答辩者可否毕业和可否授予学位分别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6、主席宣布投票结果,论文评语及决议;
7、答辩秘书应详细负责记录答辩过程,记录要求做到准确、完整。答辩的主要情况要记入《华侨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记录应由秘书和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8、参加答辩的同学请提前10分钟到场;答辩按分组安排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委员会商议评定论文投票表决时,答辩人和该指导老师必须退场回避。
三、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下午各一场;
答辩地点:法学院各教研室(详见分组表)。
四、学位论文答辩分组
原则上按专业方向分组,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生共44人,分为八个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答辩学生分组安排
第一组:刑法
陈华南 曾 鸣 车文静 洪藜莹 黄 龙 冯 洁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8:30
地点:经济法教研室(701)
第二组:刑法
王建宗 黄挺进 黄文超 罗德渊 许艺珊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下午2:30
地点:经济法教研室(701)
第三组:刑法
毛一根 吴婉碧 吴 贇 李巧玲 陈媛媛 蔡新苗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8:30
地点:基础法教研室(709)
第四组:
丁灿辉 林立红 陈继伟 出学阳 吴小军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下午2:30
地点:基础法教研室(709)
第五组:
陈伟强 蔡晋颖 曾华丰 黄苍元 黄汉阳 林凯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8:30
地点:民商法教研室(710)
第六组:
黄海燕 黄三鑫 邱旭锋 李琴声 郑彩虾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下午2:30
地点:民商法教研室(710)
第七组:
姚志阳 吴美蓉 吴秋水 吴祝瑜 傅攀 姜黎婷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8:30
地点:国际法教研室(711)
第八组:
洪玉龙 黄慧连 李启茂 刘云萍 潘晖
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下午2:30
地点:国际法教研室(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