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06年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电子商务师    发布时间:2012-05-03    电子商务师视频    评论

各省属定点考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原则进行。  
  二、组织管理  
  全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  
  1、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中心负责全省电子商务师统考工作的宣传发动、命题、接收和汇总各市上报的资料、复审考生申报资格、组织阅卷评分、成绩发放、证书核发以及省属考场的安排、考评员遣派和综合评审等考务管理工作。  
  2、定点考场负责本考场的考生资格初审、报名汇总、考场安排、考试实施、数据上报、证书领取发放等考务管理工作。  
  三、鉴定级别  
  今年初,我省组织专家完成了电子商务师(二级)的考试平台、题库和教材资料的开发,考核方案设计,以及开展鉴定试点工作等,目前已具备在全省开展电子商务师(二级)鉴定的条件。因此,我中心决定从今年7月份开始,在原四级、三级的基础上,新增加二级的鉴定。二级职业资格鉴定暂不由定点考场组织,各单位如需参加,请直接与我中心或广东省电子商务技校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  
  四、鉴定时间  
  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的统考日期为:6月3日、6月17日、7月1日、7月15日、9月16日、10月14日、11月4日、11月18日、12月2日、12月16日。  
  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二级的统考日期为:7月15日、9月9日、12月2日。  
  五、鉴定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1998]13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电子商务员240元/人,助理电子商务师310元/人。定点考场按电子商务员70元/人、助理电子商务师80元/人留作组织报名、安排考场、机房软件维护、考评员及工作人员等费用。  
  六、定点考场申请流程  
  申请定点考场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定点考场申请表》等申请资料,并根据表中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gdosta.org.cn/jdtk/DZSW/ddkcsqb.doc;  
  2、填写申请资料后直接交我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成为省属定点考场,按要求购置考试平台。  
  七、其它事项  
  1、各报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抓鉴定质量,组织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全省统考的顺利进行。  
  2、购买相关职业鉴定教材及复习指导资料,请与我中心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20)83392062,联系人:贝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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