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款之一。因为——商品数量的多少,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重要依据,不仅关系到交易规模的大小,而且是影响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重要依据。所以,商品的数量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件。
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由于各国度量衡制度不同,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也各异。度量衡制度不仅关系到货物的计价基础和卖方交货数量的准确性,而且有时还涉及商业发票上的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进口国海关规定问题。
(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 1、米制(The Metric System)又称公制,它以十进位制为基础,“度量”与“衡”之间有内在的联系,相互之间的换算比较方便。
2、英制(The British System),曾经在世界上有较大影响,特别是在纺织品等交易中,但使用不方便。
3、美制(The U.S.System),以英制为基础,多数计量单位的名称与英制的名称相同,但含义有差别,主要体现在重量单位和容量单位中。
4、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 SI),是在米制基础发展起来的,它有利于计量单位的统一,标志着计量制度日趋国际化和标准化。
我国于1985年9月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计量法》,于1986年7月1日实施国际单位制。
MT=1000KG,LT=1016KG(英制),ST=907.2KG(美制)
棉花以Bale(包)为计量单位:美国1包=480Pound;巴西1包=396.8Pound;埃及1包=730Pound
糖以袋装:古巴1袋=133千克;巴西1袋=60千克
(二)计量单位 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很多,不同的商品可以采用不同的计量单位来计量,常见的有:
1、按重量计算
这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计量方法,根据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吨、千克、克、磅、英担、美担、盎司、克拉计算。
适用于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以及一些工业制成品。
2、按数量计算
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数量计量单位很多,常见的有件、双、套、打、罗、令、袋、桶、包、卷等。使用于日用消费品、轻工业品、机械产品以及一部分土特产品。
3、按长度计算
常见的有米、英尺、码等。
多用于金属绳索、布匹、绸缎等商品的买卖
4、按面积计算
常见的有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码等。
有些商品如:玻璃板、地毯、皮革等习惯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
5、按体积计算
常用的有立方米、立方英尺、立方码等。
仅用于木材、天然气以及化学气体的买卖。
6、按容积计算
常见的计量单位有公升、加仑、蒲式耳等。
蒲式耳常用于计量各种谷物、公升和加仑多用于液体商品,如酒类、汽油、石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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