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简化交易手续 缩短洽商时间 节省费用开支
(三)贸易术语的表达 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单价应包括:计价单位、价格及贸易术语。其中应注意在贸易术语的缩写字母后面,写上规定的装运地(港)或目的地(港) 例如 US$1000 FOB Shanghai Per M/T,此处上海应为装运港。 US$1100CIF New York Per M/T ,此处纽约应为目的港。 US$1200 CIP New York 希思罗机场。此处纽约希思罗机场应为空运目的地。
(四)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中世纪货主自己承担货物在长途运输中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 18世纪末、19世纪初,出现了装运港船上交货的术语,即FOB; 19世纪中叶,以CIF为代表的单据买卖方式逐渐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贸易做法。 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二、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含义 关于“惯例”一词,不同的国家、学者有不同的提法。虽然是众说纷纭,但不管如何解释,都有一个较接近的看法,即在某地区、某种行业或整个世界范围内被人们反复运用和普遍承认的习惯做法和特定方式,这种习惯做法和特定方式我们称之为“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一种适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或者说适用于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活动的惯例,是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若干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28年由国际法协会在华沙制定,1930年、1931年、1932年在牛津作了修订后使用至今,故称《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它是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1919至1941年美国商会、进口商协会、外贸协会修订并采用现名(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它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合同双方可以自愿采用。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00。原名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00》。由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产生于1936年,后于53年、67年、76年、80年、90年进行五次修改与补充沿用至今,合同双方可自愿采用。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特点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10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 将13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E、F、C、D四个组 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 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2、INCOTERMS每种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义务
3、《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分类
E组(启运) | EXW (Ex-works) | 工厂交货 |
F组(主运费未付) | FCA (Free Carrier) | 货交承运人 |
FOB (Free on Board) | 装运港船上交货 |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 船边交货 |
C组(主运费已付) | CFR (Cost and Freight) | 成本加运费 |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 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 |
CPT (Carriagepaid To) | 运费付至 |
CIP (Carriage andInsurance Paid To) | 运费,保险费付至 |
D组(到达) | DAF (Delivered AtFrontier) | 边境交货 |
DES (Delivered ExShip) | 目的港船上交货 |
DEQ (DeliveredEx Quay) | 目的港码头交货 |
DDU (DeliveredDuty Unpaid) | 未完税交货 |
DDP (DeliveredDuty Paid) | 完税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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