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同意进一步深化能源合作

来源:单证员    发布时间:2012-03-14    单证员视频    评论

    据新华社电

    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于2012年2月14日在中国北京举行。

    双方领导人强调迅速全面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双方欢迎中欧企业有意加强贸易和双边投资。双方领导人同意,一项内容丰富的中欧投资协定将促进和便利相互投资。该协定谈判将包括双方关注的所有事项,不预判最终结果。双方同意尽早启动谈判进程。双方决定尽早召开中欧高技术贸易工作组首次会议,以促进双边高技术贸易。双方愿继续保持双边地理标识保护协定的谈判势头。双方认识到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将继续积极推动开展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三期)。双方还强调就标准、政府采购和补贴等问题开展对话的重要性。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能源合作,欢迎并支持于今年六月举行中欧高层能源会议。双方届时将就能源安全、能源科技以及中欧能源发展战略与规划进行深入交流,确定未来双方务实合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双方强调加强汽车领域合作,尤其是通过发展电动汽车,推动实现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的共同目标。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能源科技合作,继续扩大支持双方中小企业开展的能源科研创新合作。为此,中方专门设立了“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欧方也将通过框架计划内的经费向具体合作研究活动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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