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服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导游人员理论业务水平,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全市导游员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导游证的导游员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 年审以考评为主。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将结合导游员参加年审培训情况,以及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对导游员进行年度审核并考评。
三、年审培训 年审培训采取网上培训、集中培训和各单位自行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所有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凡未参加培训者一律不得予以通过年审。
㈠年审培训内容
1、遴选优秀导游进课堂。结合2011年江苏金牌导游和全国模范导游的评选表彰,挑选部分优秀导游走进年审培训课堂,通过影像光碟、言传身教、案例教学,讲授导游员所必备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展示优秀导游员风采,激发导游队伍爱岗敬业的热情,在全行业形成“争优赶先”良好风气,着力塑造南通导游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2、强化文化修养和业务知识培训。2012年江苏省年审培训统一使用《2012·品味导游》和《实用导游文化鉴赏》教材,进一步提高导游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我局将结合自身实际,在年审培训中开展1-2个专题培训,如旅游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处理、医疗救护等,提高导游人员应急、应变能力。结合当前南通旅游的新趋势和导游带团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重点开展提高导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针对性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导游的业务水平和整体服务质量。
3、有针对性地抓好年审培训。市局将对在2011年带团工作中出现扣分情况的导游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延长培训时间、单设培训课程、布置培训作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工作态度,为广大游客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
㈡培训安排
1、导游人员接受年审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6小时。在旅行社工作的导游员,由旅行社统一到旅游协会报名,领取年审培训教材,参加导游年审培训;挂靠导服中心的导游员,直接到旅游协会导服中心办理导游年审培训报名,领取年审培训教材。旅游局将于2月18日、19日两天组织导游年审集中培训,培训地点是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大礼堂(东大门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在旅行社工作的导游员由旅行社派专人统一办理所属导游人员的年审刷卡事宜,挂靠导游员由导服中心派专人统一办理导游年审刷卡事宜,市旅游局在省旅游局颁发的《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上加盖合格印章。
3、年审刷卡时间:
①旅行社导游员,刷卡时间为2012年4月9日-13日,由旅行社派专人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办理年审刷卡。
②挂靠导服中心导游员,在2012年4月13日前把导游IC卡交到市旅游协会导服中心,由导服中心派专人于2012年4月16日—20日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办理年审刷卡。
㈢培训材料
1、《导游人员年审培训证书》,10元/本;
2、《2012·品位导游》,26元/本;
3、《实用导游文化鉴赏》,30元/本。
四、年审审核结果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㈠对于通过年审的导游,通过导游管理系统输入通过年审的信息。
㈡对于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必须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㈢对于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市旅游局通过网络或媒体进行公示,本年度内不得上岗。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带团。
五、年审培训报名时间
2012年1月30日—2月17日。
2012年4月30日前结束全市导游员年审工作。
六、相关要求
导游年审是国家授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加强导游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不断提高导游员素质的一个长期有效的手段。各县(市)区旅游局和旅行社、导服中心要高度重视,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