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导游职业规范知识讲义6.6:游客患病、死亡的处理

来源:导游资格考试    发布时间:2012-04-27    导游资格考试视频    评论

  二、游客死亡的处理
  旅客在旅游期间不论什么原因导致死亡,都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出现游客死亡的情况时,导游员应立即向当地接待社报告,由当地接待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地陪应稳定其他客人的情绪,并继续做好旅游团的接待工作。
  (一)非正常死亡的处理
  游客在交通事故、灾难中死亡等无征兆非自然性的死亡属非正常死亡,如住在单人房间中的客人第二天早上被发现死亡在床上,也有可能是非正常死亡。遇到这类事故,地陪要沉着冷静,做好如下工作:
  1.与死亡现场所属单位密切配合,保护好现场。
  2.立即报告旅行社,公安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
  3.来人调查时,要密切配合,协助调查。
  4.具体处理过程同本章前述“旅游者突患重病的处理”。
  (二)旅游者死亡的处理
  1.立即报告。导游员应立即报告地方接待旅行社和组团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2.做好善后工作。在旅行社领导的指示下做好善后工作:
  (1)通知亲属:如死者的亲属不在身边,导游员必须立即通知其亲属,如死者的亲属系外籍人士,应提醒领队或经由外事部门及早通知死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
  (2)清点遗物:死者的遗物由其亲属或领队、死者生前好友代表、全陪、接待社代表共同清点,列出清单,一式两份,上述人员签字后分别保存。遗物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带回或交使、领馆。
  (3)参加悼念仪式。若举行悼念仪式,导游员和旅行社的领导要参加。
  (4)稳定游客情绪:导游员应稳定旅游团其他客人的情绪,安排些适合当时气氛的活动;全陪要带领旅游团继续旅游,完成行程。
  3.通报死因。联系参加抢救的医生,要及时向死者亲属、领队或死者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详细报告抢救患者的经过,写出抢救经过报告、死者诊断证明书,由主治医师签字后盖章复印,分别交给领队、旅行社和死者的亲属或驻华使、领馆。
  4.关于解剖。对死者一般不做尸体解剖,如要求解剖尸体,应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5.关于遗体处理。一般应以在当地火化为宜。遗体火化前,应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写出火化申请书,交我方保留。死者的亲属要求将遗体运送回国,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应由医院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由殡仪馆成殓,并发给装殓证明书。
  如旅游者死亡地点不是出境口岸,应由地方检疫机关发给死亡地点至出境口岸的检疫证明“外国人运带灵柩(骨灰)许可证”。然后由出境口岸检疫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疫尸体/灵柩/进/出境许可证”,再由死者所持护照国驻华使、领馆办理一张遗体灵柩经由国家的通行护照,此证随灵柩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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