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课程 全面的了解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答案]
[解析](1)C(2)B(3)A(4)B
||
(1)该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0.05‰=50(元)
(2)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技术开发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00000-1000000)×0.3‰=900(元)
(3)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运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运输合同应纳的印花税=(4-1)×0.5‰×10000=15(元)
(4)应纳印花税=(150+230)×0.05%×10000=1900(元)
四、综合分析题
1.[答案]
[解析](1)C(2)A(3)C(4)C(5)A(6)D
||
(1)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
=120×5%+(100×17%+15×5%)×(7%+3%)= 7.78(万元)
(2)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
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决算投产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
建造厂房借款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30÷12×2=5(万元)
本期厂房资本化利息=30-5=25(万元)
筹集生产性资金可扣除的财务费用限额=300×6%=18(万元)
本期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18+5=183(万元)
2010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78(万元)
扣除最高限额=(2300+56+120)×5‰=12.38(万元)
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为12.38万元。
所以本期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30+12.38=142.38(万元)
因此,本期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183+142.38=325.38(万元)
(3)企业的会计处理:营业外支出中,捐赠的核算有误,应该考虑捐赠涉及的销项税56×17%;财务费用核算有误,厂房完工前的利息应资本化。
本期会计利润
=2300+50+180+120-1100-7.78-430-(220-25)-260-(44+56×17%)=603.7(万元)
捐赠的扣除限额=603.7×12%=72.44(万元)
实际捐赠额=40+56×17%=49.52(万元)
72.44>49.52,所以捐赠额全部可以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9.52+4=53.52(万元)
(4)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
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1100+40(视同销售的成本)+7.78+430+183+142.38+53.52+34(加计扣除)=1990.68(万元)
(5)本期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为351万元,根据规定,可以对投资额10%的部分在当年应纳税金中抵免。抵免金额=351×10%=35.1(万元)
(6)国债利息收入、境内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2300+120+56-1990.68=485.32 (万元)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9年起按25%税率执行。
所以,企业2010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85.32×22%-35.1=71.67 (万元)
2.[答案]
[解析](1)C(2)B(3)D(4)BC(5)A(6)D
||
(1)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00+15000-4800)×25%-1375=8175(元)
(2)财产租赁所得,按月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是96000÷12=8000(元)
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8000×4%)×(1-20%)×10%=614.4(元)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14.4×12=7372.8(元)。
(3)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3%=2400(元)
(4)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外工资也是境内所得,应该依法纳税;向灾区捐赠应该是按30%限额计算扣除;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红利,免税。
(5)向灾区捐赠扣除限额=30000×(1-20%)×30%=72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10000-7200]×20%=1360(元)
(6)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175×12+7372.8+2400+1360=109232.8(元)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