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160):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2-12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注册税务师最新模拟题 注册税务师最新讲义 注册税务师讲义下载

【推荐】2015注税辅导课程正在进行时…… 欢迎免费试听


适用税额——分级幅度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四档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每档最高税率(额)是最低税率(额)的20倍。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降低有比例限制,提高有审批限制)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考生不用记忆。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