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71):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4-12-3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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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劳务报酬所得具有以下特点:独立性劳务所得;非雇佣关系所得。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本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解释:内部董事,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外部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的,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解释:“雇员”还是“非雇员”是判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还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的关键。

出租车驾驶员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区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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