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掌握)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一)收入的形式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税目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扣除方法应税项目
1.定额扣除(每月2000元)(1)工资薪金所得
2.会计核算(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
3.定额和定率扣除(每次800元或20%)(1)劳务报酬所得;(2)稿酬所得;(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
4.无费用扣除(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偶然所得;(3)其他所得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财产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以收入为应税所得额。
【例题·单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是( )。
A.定额800元 B.定额800元或定率20% C.财产净值 D.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是会计核算制,应该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不是定额或定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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