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印花税重点内容精讲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1-1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第四章 印花税

  ◆本章主要内容:本章共四节:

  本章要点: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税优惠、税额计算、申报缴纳

  ◆本章变化内容:无

  第一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一、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掌握)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差额计税项目:

  1.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2.技术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全额计税项目要点:

  1.购销合同,按全额计税,没有金额时,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

  2.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对于原材料,如果单列的,按照购销合同,未单列的,从高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这里的料是不缴纳印花税的。

  3.建筑安装合同,总包、分包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4.租赁合同,按租赁全额,不能只考虑月租金或年租金。

  5.借款合同,本金作为计税依据。教材242页(8)中都前四项容易作为考点。

  6.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跨年度时,金额未增加,不缴纳印花税;金额增加的,才缴纳。

  7.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依据的,先缴纳5元。确定金额后补缴。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四、税率(熟悉)

  五、减免税优惠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七、申报、缴纳方法:

  1.自行纳税方法

  2.500元、1个月

  3.违章处罚

  4.纳税环节和地点

  5.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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