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讲义(244):资源税纳税地点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4-0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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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强调开采地、收购地)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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