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讲义(234):资源税概述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3-27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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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开征目的

(一)通过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水平,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二)通过征收资源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使用,有效配置;

(三)开征资源税有利于配合其他税种,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并为国家增加一定的财政收入。

二、资源税的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三、立法原则

概括为两点: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例题·多选题:下列原则属于资源税立法原则的有(    )。(2009年)

A.平等互利原则    B.效率优先原则

C.个别征收原则    D.普遍征收原则

E.级差调节原则

答案: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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