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四章(9)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1-1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第九节 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掌握)

  一、税目与税率——5%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8个子目)

  (一)代理业

  1.代销货物

  2.代办进出口

  3.介绍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二)旅店业

  (三)饮食业

  (四)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五)仓储业

  (六)租赁业:主要指经营性的租赁。

  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而对于从事远洋运输业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七)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按“广告业”征税。

  对于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八)其他服务业

  【例题】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业务中,不按服务业-租赁业计征营业税的有( )。

  A.湿租业务

  B.程租业务

  C.期租业务

  D.光租业务

  E.融资租赁

  『正确答案』ABCE

  二、纳税人

  服务业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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