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含义
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计征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三、计征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四、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五、减免规定:同城建税
【例题·单选题】某外贸公司(位于县城)2009年8月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l5万元,退还消费税30万元;进口半成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0万元,内销产品缴纳增值税200万元;本月将一块闲置的土地转让,取得收入500万元,购入该土地时支付土地出让金340万元、各种税费1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万元。
A.21.44 B.17.84
C.17.36 D.16.6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出口退还流转税不退还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进口不征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应交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200×(5%+3%)+(500-340)×5%×(5%+3%)=16.64(万元)
【例题·单选题】(2009年)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己征的教育费附加
B.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收教育费附加
C.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当年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办广告企业,经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D.货物运输业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代为开具发票时,按开票金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货物运输业按代为开具发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区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3%征收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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