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分享: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提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3-2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在月末根据实缴的三税计提的。

  一、增值税上,是在月末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关三级明细科目,统一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所以,如果只有单笔业务,如只有销项,或只有进项,而增值税是间接法计税,此时不能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不用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如果是次年审核报告年度的业务,增值税的核算已经完毕,此时,如果查增销项或进项,要补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