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1-1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提问内容】
计算消费税时,运费是否作为计税依据,销售方是否只要取得运费发票,也可以将运费按7%作进项抵扣

【答疑老师解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费,如果不符合代垫运费性质(比如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抬头是开的本公司),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费就是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如果是符合代垫性质的运输费用,运输发票是开给购买方的,针对销售方而言,运费不计入销售额中,不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购买方,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按照7%抵扣进项。
销售方为销售应税货物和购买可以抵扣进项的货物,取得运输发票,都可以按照7%抵扣进项。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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