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讲义(406):刑事诉讼证据原则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5-3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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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原则

1.证据裁判原则

(1)认定案件事实要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2)对存疑的证据不能采信,确保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3)用合法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应当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程序法定原则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

3.证据质证原则

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律及其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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