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讲义(383):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5-2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注册税务师最新模拟题 注册税务师最新讲义 注册税务师讲义下载

【推荐】2015注税辅导课程正在进行时…… 欢迎免费试听


财产保全

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条件

(1)案件具有给付内容;

(2)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将来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采取保全措施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进行;

(4)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诉讼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的争议属于财产争议;

(2)由于义务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提出;

(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表4-2-4           诉讼中财产保全VS诉讼前财产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 诉讼前财产保全

申请保全的时间 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 当事人起诉前

适用范围 给付之诉 财产争议

发生原因 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 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提出

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