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3-03-0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3]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013年3月11日9:00—3月27日16:00(逾期不安排补报)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6月22日
  上午9:00~11:30税法(一)
  下午13:00~15:30税法(二)
  16:30~19:00财务与会计
  2013年6月23日
  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3、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
  4、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20日—3月27日(休息日除外)
  5、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3月20日—3月27日(休息日除外)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的决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二、成绩管理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3个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免3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1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地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注册税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占满图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A4幅面),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盖章),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A4幅面),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免试部分科目手续,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免试科目考生办理免试证明手续的有关事宜,请按鄂国注税发[2006]16号文件执行。
  (三)已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A4幅面),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直接缴费。
  (四)缴费确认办法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
  报名点:
  夷陵区01 宜都市02 枝江市03 当阳市04
  远安县05 兴山县06 秭归县07 长阳县08
  五峰县09 宜昌市10
  (五)考生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考生报名成功后,请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湖北注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栏目“网上报名”进行登记(网址:www.hb-n-tax.gov.cn),并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有关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60元/科
  六、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和考前一周或考后两天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号)文件中“不再受理错误信息”更改的规定执行(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
  2、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
  3、请考生保留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办证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网址:http://www.hbrsks.gov.cn/查询。
  4、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附件:1、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

  附件1:

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22.注册税务师

5.考5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一)
  2.税法(二)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

2.考2科

01.注册税务师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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