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考点设置的通知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1-1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2011年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考点设置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1]088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部署及《关于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75号)的要求,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将于2011年10月16日9:00-12:00进行。为保证各地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现就考点设置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的原则

  (一)考点相对集中,考生就近参考;

  (二)地理位置适中,交通相对便利;

  (三)考场条件较好,组织过等级考试。

  二、考点安排

  经中税协考务办商有关地区税协决定,本次考试在全国设置六个考点,其中北京、厦门、成都接受异地考生;杭州、宁波、乌鲁木齐原则只安排本地考生。

  三、考点选择办法

  (一)考点地区考生在当地参加考试;

  (二)非考点地区考生,由地方税协联系,统一组织本地考生到确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时间较紧,中税协考务办将推荐的考点安排附后,供参考。

  (三)请非考点地方税协务必于9月30日前确定考点,并将《考点确认表》,于9月30日下午16:00前传真至中税协考务办。考务办将依据确认函,向考点传送考生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关于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75号)的要求,除中税协的考点补助外,请非考点地区地税协从试点补助中,按每考生80元标准,将相关费用划至考点税协。

  (二)考点税协应为异地考生推荐1—3家适宜的住宿地点,及住宿地点的预订电话和联系人,由考生自行向住宿地点预订间。

  (三)各地税协均应指定专人提供相关信息的咨询,并于10月9日前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和考点地方税协咨询电话。

  准考证上将注明考场详细信息。

  附件一 考试地点安排推荐表

  附件二 考点确认表

  中税协咨询电话:4006997070 010-68459608

  传真号:010-68457390

  联系人:黄老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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