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每日一练免费测试(2015.07.07)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7-07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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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B公司为M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共有股权1000万股。A公司拟收购M公司持有的B公司80%的股权,使B公司成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假定收购日B公司的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7元,公允价值9元。A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允价值6480万元的股权及银行存款720万元作为对价支付。试分析各方的所得税处理。

(假定此次收购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未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答案及解析:

首先看一下是否属于“特殊性重组”。

(1)A公司拟收购B公司80%的股权,大于75%,符合“特殊重组”。

(2)交易总额为:1000×80%×9=7200(万元)

股权支付额:6480万元,6480/7200=90%,大于85%,符合“特殊重组”。

非股权支付额:720万元,720/7200=10%。

符合“特殊重组”。

M公司:

取得股权支付部分6480万,由于符合“特殊重组”,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取得非股权支付部分应确认所得,分析如下:

①收入(公允价):720万元

②成本(计税基础):1000×80%×10%×7(每股计税基础)=56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720-560=16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因素)=160×25%=40(万元)

A公司:

①通过股权支付取得的B公司股权,计税基础应以B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即5040万元(1000万股×80%×90%×7)。

提示:不能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因为M公司没确认所得,没有缴纳所得税。

②通过非股权支付(银行存款)取得的B公司股权,计税基础应以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即支付的对价720万元(1000万股×80%×10%×9)作为新的计税基础。

提示:因为M公司确认了所得,缴纳了所得税。

B公司: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需要做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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