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全真模拟(9)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2-01-10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全真模拟题

2.某拟上市公司为了稳定队伍,2008年度在综合考虑相关人员的工作年限、、职务及能力等因素后,出台了如下三项激励措施:

1.给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的员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2.根据出资多少,给原出资的股东各购置面积不等的住宅一套,并将产权办到其本人名下;给非股东的副总经理以上员工,各购置一辆小轿车,并将产权办到其个人名下;

3.对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给予一定份额的股票期权,承诺在公司股票正式上市流通日,由公司以每股高出当日开盘价2元的价格回购。

问题:上述各项激励措施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应如何处理?

[解析](1)为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个人所得税:并入相关人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2)为股东购置住宅企业所得税:视为对股东的红利分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为副总以上员工购置轿车企业所得税:视同发放工资薪金,合理的允许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视同发放工资薪金,并人相关人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3)给员工的股票期权企业所得税:视同发放工资薪金,合理的允许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摊为12个月进行计算,即代扣相关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取得的所得÷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

3.增值税般纳税人丢失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三种情况:

1.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2.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3.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问题:针对上述兰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解析]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

4.某注册税务师2008年2月对企业 2007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12月份将福利部门领用的材料成本 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2007年底企业的在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100000元,完工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500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000元,假设该企业已经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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