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讲义(170):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税计税方法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2-12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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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税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分得的经营利润+承包者的工资、薪金

必要费用,即生计费用,每月3500元。

提示:

①假设个人承包具有法人资格的酒店,酒店应先流转税、再其他税、后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才是税后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交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的,最后剩余的是分得的经营利润。

②承包者的工资、薪金平时不用缴纳个税,最后与分得的经营利润合并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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