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讲义(169):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2-12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注册税务师最新模拟题 注册税务师最新讲义 注册税务师讲义下载

【推荐】2015注税辅导课程正在进行时…… 欢迎免费试听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查账征税办法审核要点:

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例讲解:

(1)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自2011年9月1日起投资者(老板)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

提示:“企业所得税”中老板的工资只要符合“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条件,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中,老板的工资不允许税前扣除,生计费用可以扣除,可扣除的生计费用为:3500×12=42000(元)。

(2)企业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同企业所得税)

(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其工资、薪金总额的2%、l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提示:(2)和(3)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4)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提示:同企业所得税。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以下方法:

①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④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