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讲义(149):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2-02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推荐】注册税务师最新模拟题 注册税务师最新讲义 注册税务师讲义下载

【推荐】2015注税辅导课程正在进行时…… 欢迎免费试听


企业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又称应税重组)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非法人组织,清算,交清算所得税,如有限责任公司转成合伙企业。

(2)企业登记注册地转移至境外,清算,交清算所得税,如公司从深圳转移到香港。

(3)其他法律形式改变,变更登记,如企业改名,不用清算。

2.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重点)

(1)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清偿债务,

(2)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重点),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提示:乙公司按照专项申报方式申报损失进行税前扣除,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3.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均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卖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买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4.企业合并(吸收合并)

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买方)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