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预习讲义(148):企业重组的定义及类型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5-02-01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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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的定义及类型(熟悉)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

2.债务重组(重点)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3.股权收购(重点,买股权)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股权支付: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非股权支付: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

案例:A公司与B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收购B公司60%的股权,A公司支付B公司股东的对价为500万元银行存款(非股权支付额)以及本公司20%股权(股权支付额),A公司收购股权后实现了对B公司的控制。在该股权收购中A公司为收购企业,B公司为被收购企业。

提示:收购股权时,对价支付给对方股东。

4.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案例:A公司与B公司达成协议,A公司购买B公司经营性资产,该经营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A公司支付B公司对价为500万元银行存款(非股权支付额)及本公司20%股权(股权支付额)。在该资产收购中A公司为受让企业,B公司为转让企业。

总结:股权收购支付对价的对象是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产收购支付对价的对象是拥有这项经营性资产的企业本身(不是企业的股东)。

5.合并

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M

6.分立

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存续分立:A=A+B

新设分立: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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