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湘注税协函2012第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税协的工作安排,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于2011年11月已经启动,我省第一批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第二批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第二批换发新版《个人会员证》共有155人(名单附后);
二、请各事务所通知本所个人会员准备二寸彩色免冠照一张,以事务所为单位于2月10前统一上交省税协(邮寄即可),由省税协在《个人会员证》上盖钢印、印章,并为年检合格的个人会员按照会员类型粘贴合格标识等后,再发放至各事务所;
三、新设立的事务所,先填表申请领取安全盘,完成事务所信息采集后,再做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修改;
四、还未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信息采集有误的人员,要抓紧时间在2月10日前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信息修改;
五、凡不按要求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和信息修改,影响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的,责任自负;
六、各税务师事务所对新版《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以便顺利完成新版《个人会员证》的换发工作。
对《个人会员证》换发工作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税协联系,联系人:刘晓莉;联系电话:0731--85557819。
附件:湖南省第二批《个人会员证》发放名单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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