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384):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5-08-22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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