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会税法知识点总结三十一: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08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东奥小编】距离9月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仅剩最后一个月,小编提醒注会考生能充分高效的利用好最后一个月时间。应学员要求,内容部会将六科的重要知识点带领大家过一遍,本周主要针对税法科目,本文档基于东奥会计在线刘颖老师的基础班课件整理,以及轻松过关一、轻松过关二、考前最后六套题的体会,由学员夏亭轩同学整理,并对一些常考的、易错的考点进行了标注。希望这些能对大家备考本门考试有所帮助。以下是税法科目第六章关税法第二节知识点:

第二节 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了解,能力等级1)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关税的纳税人

具体情况

纳税人

进口货物

收货人

出口货物

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

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持有人、收件人等)

分离运输的行李

进出境的旅客

邮递方式进境

收件人

邮递方式出境

寄件人或者托运人


  注会精彩推荐:

2011注会《税法》:让盒子与抽屉亲密接触  2011注会备考瓶颈阶段如何让知识点牢记在心?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