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来源: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09    注册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的工作,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的某一特定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组织。

  专家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的个人或组织。

  第四条  在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信专家的工作可以满足审计的需要。

  第二章  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五条  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会同被审计单位或独立获取专家的报告、意见、估价和说明等形式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

  (一)对特定资产的估价;

  (二)对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

  (三)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

  (四)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计量;

  (五)涉及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法律意见。来源:我考网-注册会计师考试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